南京艺术学院,简称"南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艺术院校,也是中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中国六大艺术学院之首,艺术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一,南艺催生了中国最早的艺术学制,开创了中国最早的美术、音乐、舞蹈、理论、戏剧等大学学科,是近代以来中国艺术学高等教育的奠基者。
一、学校介绍
南京艺术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百年老校。作为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南京艺术学院是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1912年,"我国新美术运动拓荒者、现代美术教育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了上海图画美术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1922年,颜文樑先生在苏州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1952年,在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合并上海美专与苏州美专,于江苏无锡社桥成立华东艺术专科学校,12月8日完成合并工作,该日后定为南艺校庆日。1958年华东艺专迁址南京丁家桥,同年6月更名为南京艺术专科学校;1959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南京艺术学院;1967年迁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1978年,获准为全国首批招收硕士研究生的高等院校,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南京艺术学院与时俱进,经风雨而茁壮,历沧桑而弥坚,成为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校现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电影电视学院、舞蹈学院、传媒学院、流行音乐学院、工业设计学院、人文学院、文化产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艺术研究院、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学报编辑部、江苏省书法创作研究中心、美术馆、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图书馆、社会教育学院、国际博物馆学院等9个直属单位。设有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流行音乐、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广告学、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音乐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41个本科专业。
学校聘有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百余人。其中,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1人;全国"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青年长江学者1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中组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召集人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副主任委员2人;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荣获江苏紫金文化奖章2人;江苏省"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4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9人;江苏省"五个一批"人才5人;入选省"333工程""青蓝工程""六大人才高峰""社科英才、优青""紫金文化创意英才、优青"等百余人。
学校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艺术学学科门类下全部五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等院校。在2017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五个一级学科全部跻身前六。其中,美术学获评A等级,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获评A-等级,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获评B+等级;4个学科全省排名第一。2018年五个一级学科全部入选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三期建设项目。2015年以来,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33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7项、重点项目7项;获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35项;获省部级科研项目106项;获教育部社科优秀成果奖5项、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项。学校一批研究机构获批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一批研究团队获批省级优秀创新团队。学报《美术与设计》版入选CSSCI来源期刊和全国中文核心期刊,《音乐与表演》版入选2020版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二、南京艺术学院关于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现场考试工作安排的公告
有初复试专业的复试现场考试
1.复试手续办理
我校已于2月21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nua.edu.cn)发布《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各艺术类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于3月12日9:00至3月13日18:00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缴纳复试费用并办理复试手续。
2.面试科目考试时间预约
办理复试缴费手续后,有面试考试科目的考生须于3月14日9:00-18:00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预约面试科目考试时间。
3.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办理上述手续后,于3月15日起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专业复试
考生根据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所列时间,准时到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参加专业复试。
只有一轮考试专业的现场考试
只有一轮考试的专业有:书法学、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面试科目考试时间预约
报考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考生,须于3月14日9:00-18:00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预约面试科目考试时间。
2.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考生,办理上述手续后,于3月15日起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于3月15日起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专业考试
考生根据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所列时间,准时到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参加专业考试。
特别说明
1.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微信报名系统确认复试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3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考生微信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
2.预约面试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8:00,凡需要预约面试考试时间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微信预约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的影响,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3.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校园,参加考试,送考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有笔试类科目考试的考生,开考前一天可来校查看考场区域,并在开考前半小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笔试科目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有面试类科目考试的考生,须于开考前一小时到达专业考试指定信息确认点候考,并进行考试。
4.凡自备音乐的考生,请提供U盘,音频播放格式为MP3,并只存有本场考试相关音乐。
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评委可视具体情况终止其演唱或演奏,不影响成绩。
5.考生进入考区后须关闭一切移动通讯工具,禁止携带书籍、纸张、电子记事工具及移动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6.考生应自觉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于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考生,将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