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业科学、生命科学为优势,农、工、文、理、经、管、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有102个本科专业,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每年报考华南农业大学的学生很多,下面介绍一下招生考试信息,其他具体信息可进入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y.scau.edu.cn)查看。
一、硕士招生考试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新生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供由修读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供由修读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报考说明:
(1)我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经济管理学院农村发展;
(2)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所在单位定向就业硕士生;
(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4)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四)推荐免试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条件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6日501园林规划与设计(考试时间为6小时)
2.考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已选定的报考点所安排的考场。
3.初试科目: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13历史学专业基础
第四单元: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6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2)其他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3)所有单独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4)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满分为150分,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0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501园林规划与设计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3月底到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华南农业大学各招生学院。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4.考生需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形式与内容请于复试前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6.复试成绩使用: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二、博士招生考试
报考条件
(一)普通考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往届生。
(3)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学位均需认证)。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现役军人考生还须按照部队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拟报考学院招生实施细则要求的其他条件(各招生学院可在不低于上述条件基础上制定学院的实施细则,详见各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二)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1、3、4、5、6款要求。
2.学术学位博士生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
3.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必须为我校在读二年级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已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考。
5.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提交材料
考生于2023年3月6日—3月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若邮寄材料,请于3月8日前寄出。考生可登陆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是否收到及是否齐全):
1.网报系统打印的《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须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给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2.网报系统打印的《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由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给出意见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或单位公章;
3.两位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独立亲自撰写、签名、并由专家学术关系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专家亲自密封《专家推荐书》,并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模板见附件1);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与身份证或军人证复印件,如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硕士课程成绩单(应届生提供原件1份,往届生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1份,硕博连续考生提供原件2份);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以及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7.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应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字,如学院做具体要求须按学院要求执行)(模板见附件2);
8.符合要求的第三方外语成绩证明,或其他符合我校外语入学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9.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所获得的各类与报考有关的获奖证书的证明材料(从高到低顺序排序);
10.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半年内的体检报告(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可提供学校校医院半年内的体检报告),即2022年9月1日之后的体检报告;
11.报名费缴纳证明;
12.硕博连读考生还需提交《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
上述材料除第1-3项单独放置外,其余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或用长尾夹子夹好提交。提交后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