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raduate.cqnu.edu.cn。重庆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府,有1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1个职教硕士学位授权、1个高师硕士学位授权,涵盖哲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等11个学科门类。
一、简介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最早成立的高等师范学校之一。
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86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迄今已有30余年的研究生办学历史。学校现有17个二级学院,3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重庆市"一流学科",18个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涵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等11个学科门类。目前有各类在读研究生5700余人。
学校研究生教育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校内外硕士研究生导师1000余人,博士生导师40余人,其中: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理论人才、教育部科技委数理学部委员、"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海外杰青"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等国家级专门人才30人次。有教育部重点人才工程人选、重庆市重点人才工程人选240余人次。
本部门主要负责全校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招生与就业、研究生日常管理与服务。目前设有综合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位与学科建设科、培养与质量监控科、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作为重庆市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部门始终坚持以学科为龙头,秉承以学科建设为核心,人才培养为主导、体制建设为保障的理念,全力推进学科建设,加强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和环节控制的管理,保障研究生教育的稳步发展。截止目前,共有近百篇硕士学位论文被评选为重庆市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居重庆市属高校前列;首批教育部研究生课程改革试点等,同时拥有重庆市研究生创新教育基地,20余门重庆市级研究生优质课程,100余项重庆市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为研究生创新教育和教学改革创造了良好的平台条件。
积极拓展研究生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先后与澳大利亚科廷科技大学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关系,努力探索国内外导师联合指导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同时,通过送培研究生和招收外国留学研究生等手段,拓宽了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渠道。
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1.研究生招生
负责编制学校各类研究生招生计划;
负责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负责研究生招生报名、业务课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和录取等相关工作;
负责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重庆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务工作。
2.研究生培养与管理
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
指导并协助各学院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个人培养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研究生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
组织开展研究生教学和培养质量检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研究生教育的检查和评估;
组织开展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
组织开展各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优质课程、教育平台等申报、验收及管理工作。
3.学科建设
负责制定我校学科建设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以及新增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工作;
负责组织一流学科、重点学科等申报、建设、检查、评估验收工作。
4.学位工作
负责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博士、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
负责受理博士、硕士学位的申请,协助有关学院组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
负责全日制本科生、成教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管理及授予工作;
负责做好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工作。
5.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
负责指导各学院开展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负责研究生的评优资助工作;
负责组织研究生开展全校学术、文化、体育等活动;
负责研究生创新实践建设及管理工作。
6.研究生就业
负责研究生创业工作;
负责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信息与咨询服务;
负责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签约、派遣工作。
三、硕士报考条件
(一)报名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选择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填写网报信息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等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生报考重庆师范大学,具体要求参见《重庆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