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共4科。资产评估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的资产评估人员。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2、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免试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免试申请与审核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个相应科目: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二)免试申请程序
申请免试的考生,登录考试服务平台,进入"免试申请"专栏,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填写免试信息并上传本人相关材料电子图片。
免试审核为地方协会网上初审和领证现场实地审核相结合方式,由考生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入口: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各地区考生根据当地公布的考务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网http://www.cpta.com.cn进行报名。
二、成绩认定
1.除《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试卷卷面分满分为150分外,其他科目试卷卷面分满分均为100分。答卷由中评协组织评阅。
2.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财政部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审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由中评协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打印成绩单。
3.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年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人员参加3个科目考试,其合格成绩以3年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在连续3年内取得应试科目的合格成绩,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2020年报考地区是北京、大连、乌鲁木齐三地已交费的考生,成绩合格有效期相应顺延一年。
三、证书领取
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已取得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考生,根据中评协通知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领取证书时,考生应持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到考试所在地地方协会进行现场审核。持国(境)外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监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